欧盟新电池法规:2020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对外公布了新电池法规的完整内容,引发国内外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以及电池生产企业的广泛关注。新公布的欧盟电池法规由十三个章节、七十九项条款及十四个附录构成。新法规于2022年1月1号生效后,2006年出台的欧洲电池指令将被废止。
新法规将电池分为四类:
•便携式电池
•车用电池
•工业用电池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
新法规中提出的新要求主要有:
1.基于REACH的实施经验,提出了有毒有害物质的定义,并引入了新的有毒有害物质限制要求。
2.针对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和可充电工业电池提出了碳足迹的要求,该部分要求将分阶段实施:首先是要求信息披露,然后进行分级,*后设定强制性限值。
3.针对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和汽车电池中提出了再生料成份的要求,该部分要求将分阶段实施:首先制定计算规则,接着要求自我宣告,*后提出*低再生料成分比例的强制性要求。
4.针对可充电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在性能和耐用性方面提出信息披露要求。
5.针对可充电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提出了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方面的要求。
6.强化了现有生产者延伸责任的要求。
7.提出了对报废电池回收效率和材料回收水平的要求。
8.针对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提出了再利用和再制造方面的要求。
9.决定在2026年1月1日前推出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平台,并提出了电池生命周期信息可溯源方面的要求。